氢燃料汽车减排核算标准创新突破 全产业链排放因子首次明确

北京市在碳普惠体系中首创氢燃料汽车全生命周期核算方法。根据附件3技术规范,排放核算涵盖制氢、储运、加注全环节,煤制氢排放因子达25.83tCO2/tH2,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仅0.89tCO2/tH2。运输环节采用0.0045tCO2/(t·km)排放因子,加注环节统一按1.294tCO2/tH2计算。项目监测要求车辆实时上传行驶速度、加氢间隔等18项参数,使用国标GB/T35178核算氢耗量。对无法溯源氢源的项目,采用京津冀区域综合因子4.53tCO2/tH2,该值基于77%工业副产氢、14%电解水制氢的产能结构计算得出。技术文件同时明确,加氢站氢气逸散比例按0.4%保守取值,运输距离取区域均值90公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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