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大冲突事件双方达成谅解 湖北大学情侣与校外人士冲突

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湖大冲突事件双方达成谅解,湖北大学情侣与校外人士冲突……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:

湖大冲突事件双方达成谅解

11月1日傍晚,湖北大学一对情侣与校外人士发生肢体冲突,引发了对女性穿着的热议。

11月2日,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事情发生后,湖北大学和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。经调解,双方已于2日凌晨1:20左右签订了谅解书并相互致歉。

据网传爆料,该事件发生于11月1日17:20左右,校内图书馆前,当时女生着装较为性感,两名社会男子多看了几眼,女生非常生气质问看什么看,她表示“你年龄跟我爸一样大,还在这看我”,随后男子冲上前理论,女生退居男友身后,男友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。事件发生后,女生男友曾晕倒在地。

但前后事件的详情,学校并没有公布,有知情人士描述称:正好出图书馆,看到四个人在吵架,吵架内容是:两个社会人士盯着情侣中女孩看,眼神令人不适,情侣可能骂了一句,两个社会人士非常横,说看你怎么了,男孩受不了第一个动手了,有热心学生上去拦着,但是两个社会人士直接对着男孩的头打,拳拳到肉,直接出血。保安被找来后,男孩已经被打晕了。

这件事情虽然以和解结束,但是对于事件双方的是非对错,网友们各执一词。

有人认为出门被看很正常,不管是穿着性感还是不性感,别人有看的权利,只要没有对其进行实质骚扰,无权干涉别人的眼睛往哪儿放。

也有人认为,女性如果穿着性感就要被注视,非常影响穿着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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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

注视不能构成性骚扰。

不能因为“自己感到不适”就去给别人一拳,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还是出门多穿一点,不是说你有错,你不能露,而是你能保证自己高素质,你不能保证你不遇上流氓,一点事情发生了,你再有理,也来不及了。

家里人从小和我说不要盯着别人看。

如果看一眼就构成了性骚扰,我怕在座的各位包括我都已经死刑了。

其实我比较在乎的是,这些社会人士为什么可以大摇大摆在学校晃悠。

每个人都有自由穿衣进入公开场合的权利,同时每个人都有视野开阔的权利。

她都说你性骚扰了,你再不拔刀不就等于默认了吗?

事实上没有监控,我那会正好在图书馆拍摄宣传片素材,双机位a7m4和a7s3拍到了,视频都给警察了,各个视角来看,应该是俩男的看了女生在那笑,不知道是女生男朋友还是她自己说了“笑什么笑”,然后冲突加剧。

本来社会男的只是冲上去质问,然后女方男朋友紧张了直接上去推了一把,然后双方动手。

说出大天,看人也不违法,动手打人违法。

女宝惹完事就跑,末了看打不过了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。

又是一个我有穿衣自由,但是你没有观看自由,你眼睛瞟一下都是性骚扰。

提倡穿衣自由,但穿衣自由的前提是穿衣得体,穿衣符合身份符合场所。就像提倡自由,但自由的前提是遵纪守法,遵守道德。

谅解最大受益者有二,一是湖北大学,给大家偷偷灌输了自己简称湖大的概念;二是当时的保安,避免了被开除的厄运。

趋势君观点发生不愉快的事没有人会开心,所以远离容易惹是生非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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